擅改标题,忍无可忍!中新社将起诉中国雅虎

原创 Ling  2013-03-13 08:52  阅读 413 次 评论 2 条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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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雅虎摊上事了!中国新闻社旗下的中国新闻周刊官方微博今天披露,中新社已经向门户网站雅虎中国下达了“最后致函”。函件称,中国雅虎网从去年开始刊载中新社的新闻报道和配图数百篇,并擅自修改标题,扭曲文意,严重侵犯了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。在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,中新社警告称,中国雅虎必须在今天下午6点前积极回应并协商赔偿方案,否则将面临诉讼

中国新闻周刊官微用时下流行的陈欧体揶揄雅虎“不自爱”:“你是跨国网络巨头,我是本土新闻民工,你只抄到我的作品,却没看到我的汗水,你有你的擅改标题,我有我的入木立意,你否认侵权,我决定最后致函。你嘲笑我埋头苦干,不会借鉴,我可怜你总不自爱。你可以轻视我,时代会证明这是内容为王的地盘。”

登录中国雅虎门户网站可以发现,其多篇新闻确实是转载自中新网,有的新闻标题被改动,含义与原文也相去甚远。

雅虎中国网站于1999年开通,后来在2005年被马云掌舵的阿里巴巴集团全资收购。2007年5月,雅虎中国更名为中国雅虎。

很多网友支持中新社维权。网友@杨喆-CNS称,“无论是唱片、书籍还是新闻,毫无下限的抄袭都是杀死行业的第一凶手,支持追究到底,推动法治完善。”网友@啸行称,“在沟通不成的情况下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正当权益,赞一个。”

纸媒与网媒的新仇旧恨

纸媒第一次感到网媒的威胁是在上世纪末,彼时传统媒体还是一个令人羡慕的较高收入行业。1999年4月,由人民日报社、新华社、中央电视台、中青社等牵头组织的国内23家有影响的网络媒体齐聚人民日报,缔结了《中国新闻界网络媒体公约》。在公约中,传统媒体呼吁保护信息产权和知识产权,坚决抵制任何侵权行为。

但由于当时传统媒体盈利颇丰,新媒体还处于起步阶段,缔约也无非是为了借助新媒体的传播扩大一下自身的影响力。但到了2005年,情况发生了戏剧性逆转。传统媒体订户流失惨重,而新媒体异军突起。2005年10月,全国20多位都市报的老总在南京联合发布《南京宣言》,宣称“不再容忍商业网站无偿使用报纸新闻产品”,呼吁“全国报界应当联合起来,积极运用法律武器,加强知识产权保护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改变新闻产品被商业网站无偿或廉价使用的现状”。2006年元旦前后,解放日报报业集团也向全国其他38家报业集团发出了《发起全国报业内容联盟的倡议书》,呼吁“以一个联盟对抗另一个联盟。”

然而,这场轰轰烈烈的两个联盟的战争并没有持续多久,胜负已见分晓。

传统媒体起诉新媒体的案件时有发生。2006年10月,新京报起诉Tom网站擅自转载其作品构成侵权,打响了平面媒体反击战的第一枪。2009年,新京报以同样的理由将浙江在线告上法庭。不过,随着传统媒体的网络版纷纷上线,纸媒和网媒的界限也变得有些模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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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中新社真的将中国雅虎告上法庭,这将为“两大联盟”的旧账上再添一笔新帐。

via  观察者网

历史上的今天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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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maqingxi
    maqingxi @回复

    你摊上事了,你摊上大事了。

  2. maqingxi
    maqingxi @回复

    你摊上事了,你摊上大事了。